《陸地邊界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
國家采取有效措施,堅決維護領土主權和陸地邊界安全,防止和打擊任何損害領土主權和破壞陸地邊界的行為。
《陸地邊境法》明確規定,國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邊防建設,支持邊境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提高邊境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改善邊境生產生活條件,鼓勵和支持邊民在邊境生產生活,推進強邊富民行動,促進邊防建設與邊境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陸地邊界法》明確,國家堅持平等互信、友好協商的原則,通過談判與陸地鄰國處理陸地邊界及相關事務,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的爭議和邊界問題。
長期以來,中印邊界壹直存在分歧。相對於壹直敞開大門、誠心誠意展開談判的中國,印度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在破壞邊界局勢,阻礙中印邊界談判。
甚至近年來還受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勢力的蠱惑,竭力在邊界問題上挑釁中國。無論是洞朗事件,還是拉達克對峙,都壹次次證明,印度在處理中印邊界問題上壹直抱著不切實際的幻想,認為可以依靠國際輿論的壓力迫使中國讓步。拉達克對峙事件初步平息後,中印舉行了13輪司令級會談,但迄今沒有取得突破。相反,在最近的第13輪,是指揮官級別。
也正因為如此,新法的頒布為我國邊防部隊今後處理相關事務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確保我國邊防部隊能夠依法在第壹時間應對越界犯罪的組織或個人,並以此方式進壹步明確我國的領土主權。
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隨著中國在世界上受到越來越多來自西方陣營的壓力,與鄰國從未解決的領土問題必將成為壹個隱患,而在所有隱患中,來自印度的壓力最為緊迫,不僅因為印度是我們的第二大陸地邊界鄰國,而且因為印度莫迪政府非常熱衷於通過對外制造矛盾來轉移國內壓力,這將極大地破壞中印邊界局勢,惡化雙邊關系。
所以在最壞的情況發展之前,壹定要率先明確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盡管中印邊界存在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但我們必須邁出解決這些問題的第壹步。否則,中印邊界永遠是印度政府和西方勢力手中的壹張“牌”,不斷分散和牽制中國的精力。因此,盡快穩定和解決中印邊界問題超出了中印邊界本身。它已經成為中國戰略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陸地邊界法》的頒布為彌補這壹漏洞提供了法律工具。相信今後會有更多新的法律陸續出臺,為維護中國的領土主權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