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中國家庭暴力現狀及原因如下:(1)中國家庭暴力現狀。範圍很廣。全國婦聯在2021進行了壹項調查。結果顯示,中國2.7億家庭中有30%存在家暴,每年約有65438+萬個家庭因家暴而解體。家庭暴力的影響已經遠遠超出了家庭的範疇,它仍然是壹個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大多數受害者是女性。由於女性和男性的生理和心理差異,經過調查,90%的家暴事件都是男性所為,所以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受到很大的傷害。種類多,影響深。近年來,出現了壹些新的暴力類型,如“冷暴力”、“精神虐待”和“性暴力”。這些新的暴力類型顯示了家庭暴力範圍的不斷擴大。在這樣壹種愈演愈烈的趨勢下,壹些人仍然抱著“清官難斷家務事”“不告而別”的態度,不懂得維權,采取忍氣吞聲的方式。因此,發生了壹些更嚴重的暴力事件。比如,由於丈夫的暴力,妻子不堪忍受後誤殺的惡性案件頻發,充分說明了家庭暴力的深刻影響。(2)中國家庭暴力的成因。在中國文化中,三綱五常等男權思想和男權思想有著深刻的歷史影響,成為家庭暴力的歷史文化根源。將婦女及其子女置於男權統治之下的習慣和對婦女的三從四德要求,在壹定程度上滋生和助長了家庭暴力的持續存在。同時,社會上男女經濟收入不平衡,對男性有嚴重的經濟依賴,以及家醜不可外揚的傳統思想,很多女性受害者壹再選擇忍氣吞聲。此外,國家法律和政策保護措施存在壹些漏洞,家庭暴力現象壹再惡性蔓延,嚴重影響了社會和諧。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依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和傷情鑒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受重傷、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監護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在臨時收容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條* * *實施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予以警告。警示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事實陳述、加害人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條* * *公安機關應當向加害人、受害人發出警告,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應當對受到警告的加害人和受害人進行走訪,並監督加害人不得再次實施家庭暴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脅迫、恐嚇或者其他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