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為外國人提供簽證延期和居留許可辦理服務;
如有緊急需要,將緊急辦理相關證件;
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根據當地情況,安排預約辦證、取證等服務。
2.除武漢口岸關閉中國出境通道外,國內各口岸簽證機關仍正常運作,外國人過境免簽政策未因本次疫情調整。陸、海、空口岸繼續對外開放,外國人持有效出入境證件可以正常出入境。
3.此外,為防控疫情蔓延,壹些國家和地區對疫情實施了相應的入境控制措施。建議需要出境的外國人提前了解清楚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對人員入境的規定和操作,避免因無法入境而造成不必要的時間或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1.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應當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入境。
2.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應當在入境前向中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外國機關提出申請。也可以向擬居住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具回國定居證明。
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工作,應向中國勞動人事部門或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或工作並到達目的地後,應在30日內到當地公安局登記常住戶口。
5.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應按戶口登記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在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等機構住宿的,應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在親友家中居住的,本人或者親友應當在24小時內(農村在72小時內)到當地派出所或者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暫住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