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重點。通過主動測試,最大限度地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在預防和治理,千方百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重新犯罪。只有兩部法律相互支持,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護未成年人。
《刑法修正案(XI)》的通過是我國進入新時期後對刑法的又壹次重要修改。主要依據是根據日常生活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回應人們的關切。例如,我們普遍關註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這壹刑事責任年齡修正案壹般不會將最低犯罪年齡從14降至12。相反,它通過設置嚴格的條件和程序,對特別嚴重的罪行進行個別調整。其中,這個特別嚴格的程序是由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的。只有通過這種嚴格的程序,才能對這個時代的犯罪行為進行追查,追究刑事責任。法院最終會根據事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修正案加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增設了有特殊責任的人實施性侵犯罪,修改了高空拋擲物體罪、保護人身頭部罪、妨礙安全駕駛罪,增設了保護人民出行安全罪、偽造罪、保護人民前途罪。修改還涉及金融犯罪和知識產權犯罪,生態環境保護罪有所修改。這次刑法修正案及時總結了我國防疫工作的實踐經驗和做法,進壹步修改補充了刑法的有關規定,確保我國防疫工作能夠在法治的軌道上繼續進行。拒絕執行人民政府依法提出的防治措施,情節嚴重的,應當視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