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協會下設法律工作委員會、自律工作委員會、銀行業資格認證委員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五個專業委員會。
2.銀監會和中國銀行業協會有什麽區別?
1,不同的定義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它是國務院直屬的部級機構。根據國務院授權,統壹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合法穩健經營。
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是中國銀行業的自律性組織。協會及其業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監督以及民政部的管理。
2.性質不同
銀監會是管理銀行業的監管機構,具有強制性政策和執法權,而中國銀行業協會是行業自律組織,不具備上述特征,但正在組織其他針對銀行業從業人員考試的規範工作。
銀監會是專門管理銀行的專門政府部門,其職能是從中國人民銀行劃分出來的。中國銀行業協會是跨行業自律互助組織。
3.不同的功能
銀監會成立之初,主要負責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範圍。
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負責統壹匯編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和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
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突發事件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銀行業協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銀行業公約和自律規則;督促會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對侵害會員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投訴或提出要求;
加強會員與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政府部門的聯系;加強會員之間的溝通,協調會員之間在業務上的糾紛;促進國內外銀行業的交流與合作;在會員中組織和推動員工業務培訓和業務相關研究,為會員提供咨詢服務。
3.銀監會和中國銀行業協會有什麽區別?
國務院是直屬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是由中國境內註冊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的中國銀行業自律組織。民政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2003年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的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改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4.銀監會和中國銀行業協會有什麽區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是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自願組成,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中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協會及其業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監督以及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的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改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