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騷擾是指聚集多人實施強奸或者脅迫的行為。首先,騷擾不構成犯罪,但是過分了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可以拘留或者罰款。凡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向公安機關舉報,要求處罰。騷擾意味著打擾別人,讓他們不得安寧。現在社會上有很多常見的詞,比如性騷擾,電話騷擾,短信騷擾。壹般騷擾包括性騷擾、電話騷擾和短信騷擾。性騷擾是性別歧視的壹種形式,它通過性行為濫用權力,在工作場所和其他公共場所欺淩、威脅、恐嚇、控制、壓制或腐蝕他人。性騷擾沒有統壹的定義,壹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環境三種方式。口頭方式:如果妳用以下語言挑逗別人,告訴他們妳的個人性經歷或色情文學內容;動作方式:故意觸碰、碰撞他人身體敏感部位;設置環境: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和廣告,讓對方難堪。壹些不法之徒隨意撥打電話。如果接電話的被騷擾者是女士或妻子,他們會用難聽的話罵人和調情。更有甚者,有的歹徒給家裏打電話,如果確認只有老人、小孩或婦女在家,就可能去作案。用戶收到終端號碼發送的垃圾短信,如果涉及違法犯罪內容,可以向公安機關或中國移動、中國聯通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