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是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是

法律主觀性:

個人獨資企業是企業的壹種,但不是法人,而是非法人組織。有專門的《個人獨資企業法》對個人獨資企業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壹、什麽是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簡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由壹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歸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八條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投資人是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三)投資者申報的出資額;(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二、為什麽要成立個人獨資企業?1.企業資產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權和收益權高度統壹。2.企業主自負盈虧,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已經成為壹種強硬的預算約束。企業管理的好壞與所有者的個人經濟利益甚至生命息息相關。所以,業主會盡力把企業經營好。3.企業外部的法律法規對企業的管理、決策、進入和退出、設立和破產的約束很小。3.個人獨資企業如何納稅?1.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的所得,應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3.營業收入,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4.根據相關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未提供完整、準確納稅資料的,其應納稅所得額不能正確計算,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九條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應當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時,應當出具投資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合法證明。個人獨資企業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業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八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投資者是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三)投資者申報的出資額;(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 上一篇:中國出口有機食品到美國,usda,是否要標註認證號?
  • 下一篇:重卡汽車零部件的M&A風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