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
2、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信息進行賠償的;
3.委托事項未全部完成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按照成交價格支付報酬;
4.中介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房屋中介交易的註意事項如下:
1.在選擇房產中介時,需要選擇信譽度高的合法中介公司,查看中介的證件是否齊全,是否具備相應資質;
2.不要只相信中介口頭上說的,再好也需要實地仔細調查,對房屋環境進行詳細了解;
3.雙方在約定定金時,要註意是定金還是定金,因為兩者的法律含義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定金壹旦交了,想違約就退不回來了。如果賣家違約,妳必須雙倍返還定金;
4.要仔細核對收費單中的描述,要詳細註明“押金”或“租金”的繳納費用,不能有“信息費”、“驗房費”、“誠信費”等其他雜費;
5.要仔細核對合同中的條款,看合同中是否包含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的違約責任是否公平。不需要以書面形式對中介公司的口頭承諾進行簽字確認。
綜上所述,中介是指在不同事物或同壹事物的對立兩極之間起連接作用的重要環節。中介的作用主要是按照壹定的業務規則或程序,為相應的客戶提供中介服務,並從中收取壹定的費用。中介是我們身邊常見的服務機構。它分為各種類型,有各種功能。也是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服務機構。所以生活中遇到問題,需要及時咨詢相關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63條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
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