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殺大數據”的問題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南都記者發現,2020年已有多個部門出臺相關規定或聲明,規範平臺企業的“大數據殺熟”。
2020年8月31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首次對在線旅遊領域做出明確規定。針對備受爭議的“大數據殺熟”問題,《暫行規定》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的消費記錄和旅遊偏好設定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害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本暫行規定自同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實施。
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10,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平臺經濟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經濟中的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對手給予差別待遇,排除或者限制市場競爭。
有專家告訴杜南記者,這壹規定是為了應對“大數據殺熟”的問題。比如,第十七條第壹項提到“基於大數據和算法,根據交易相對人的支付能力、消費偏好和使用習慣,實施不同的交易價格或交易條件”,這意味著平臺實施基於“用戶畫像”的價格歧視。
中消協建議相關法律增加算法應用的相關規定。
中消協表示,部分平臺企業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手段提供產品或服務時,存在扼殺大數據、推薦網絡搜索競價排名、扭曲評價結果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背後的核心是算法技術在互聯網平臺上的應用,比如推薦算法、價格算法、評價算法。
中消協指出,部分運營商利用算法進行價格歧視,包括對新老用戶設定不同價格,會員用戶比普通用戶貴;針對不同地區的消費者制定不同的價格;多次瀏覽頁面的用戶可能面臨漲價;利用復雜的促銷規則和算法,實施價格混淆設置,吸引難以計算真實價格的消費者。"這種算法會造成選擇性目標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