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肅省優化營商環境指標中,天水中院負責辦理破產指標,平均審理天數27.67天,為甘肅省最好,受到相關主管部門表揚。近年來,天水市兩級法院貫徹落實省、市、上級法院決策部署,依法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助力法治營商環境建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天水市是計劃經濟時期甘肅省第二大工業企業集中地。上世紀60年代,在“三線”建設中,大量企業從東北、華北地區搬遷。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這些企業未能跟上時代潮流,未能及時采取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升級和軍轉民等措施。此外,受“撥改貸”政策影響,企業效益大幅下滑,債務沈重,設備老化,社會問題突出。對此,天水中院依據國家政策法規處理了壹批政策性破產案件,使這些企業重新煥發了生機。壹些企業,如天水華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展成為上市公司。天水中院破產重整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得益於上述破產案件的有效解決,企業發展蒸蒸日上,天水市兩級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數量很少。面對嚴峻的經濟下行壓力和各種不確定因素的疊加,企業破產案件逐漸增多。天水兩級法院共審理破產案件14件,結案率100%,平均審理時間27.67天,居全省首位。
天水中院秉承“不拆散企業單位,不搞亂職工,不切斷業務渠道”的司法理念,制定《天水中院破產案件經辦人指定辦法(試行)》、《天水中院破產案件經辦人考核辦法(試行)》、《天水中院簡化審理破產案件工作規範》。統籌審判小組(法院)、執行局等民商事案件審判資源,在全市法院組建8個破產審判小組,提高破產案件的規範化、專業化水平。
天水中院在受理破產案件前,堅持提前介入,加強立案指導,對破產材料準備情況進行預審,通過審查發現問題,指出不足,提出建設性意見。
對於已經受理的破產案件,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主動深入企業,加強監督指導,主動向當地黨委、人大匯報,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方面的支持和幫助,推動建立由黨委領導、政府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參與、與破產審判直接對接的常態化協調機制,確保破產案件有序順利進行。在破產案件預審中,是否有職工安置計劃是審查的重點。在破產案件的審理中,對職工的情況進行分類,充分運用國家政策,最大限度地保護職工的利益。不斷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按照破產案件簡化審理程序,加強節點管控,有效縮短辦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