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基地規模不少於300畝,養殖戶不少於30人。補貼資金標準為每個項目金額不超過20萬元。廣西省:扶持對象為家庭林場、農民合作社、林場企業和從事林下經濟項目的龍頭企業。對已建成的種植基地,申請補貼資金不超過批準合理投資額的40%,高度不超過80萬元;新增項目,申請補助資金不超過批準或實際投資額的40%,高度不超過50萬元。
中央財政補貼3.8億元用於林下種植中藥材。林下種植中藥材補貼標準各地不壹樣,基本在100-500元/畝之間。我們以甘肅、河南、安徽、廣西為例來說明:
1,甘肅省林下種植藥材補貼標準
支持對象:新型林業經營示範主體和從事林下經濟發展的農戶,如林業合作社、家庭林場、林業龍頭企業、專業大戶(農戶須在鎮或村申報項目)。
支持範圍:包括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林產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觀利用等林下經濟發展。
補助標準:每個項目申報省級財政資金不超過30萬元。
2.河南省林下種植藥材補貼標準。
扶持對象:農民林業合作社、家庭林場、國有林場註冊2年以上,從事中藥材等種植2年以上。林下種植基地規模不少於300畝,農戶數量不少於30人。
補助資金:每個項目申請省級財政補助資金額度不超過20萬元。
3.安徽省林下種植藥材補貼標準
扶持對象:農民林業合作社、家庭林場、國有林場註冊2年以上,從事中藥材等種植2年以上。林下種植基地規模不少於300畝,農戶數量不少於30人。
補助資金:每個項目申請省級財政補助資金額度不超過20萬元。
4.廣西省林下種植藥材補貼標準
支持對象:從事林下經濟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林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林場企業、良種繁殖場(站)及相關科研單位。
補貼標準:先建後補。項目不超過批準的合理投資額的40%,總額不超過80萬元。
新建項目:不超過批準的合理投資額或實際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法律依據:
《國家道地藥材生產基地建設規劃》第五條
建立中央、地方、社會多方投資建設機制。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國家投資渠道和各項金融支持政策,努力拓寬投資來源,吸引金融、社會等資本參與建設,為規劃實施提供基礎保障。中央財政重點支持種質資源收集保護、信息監測體系、質量檢測體系和追溯體系。加大對標準化基地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中藥企業自建基地、中藥種植專業合作社或與地方政府聯合基地等銷售穩定的道地藥材生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