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行政決策包括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重大行政決策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決策原則,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受的發展理念,堅持從實際出發,運用科學技術和方法,尊重客觀規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2.法律依據:《中國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第二條。
深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完善依法決策機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機構為主體、專家律師為參與者的法律顧問隊伍,確保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和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問責制度和責任追究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但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其他責任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重大行政決策應遵循哪些原則?
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決策原則,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受的發展理念,堅持從實際出發,運用科學技術和方法,尊重客觀規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做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依法決策的原則,嚴格遵守法定權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