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購買電子產品、車輛、大型機械或其他工業產品時,最關心的會是商品的“保質期”;任何工業產品都有出現故障的可能,維修更換的成本也不低,只要保修期夠長,就可以放心購買。但有些商品標註的是“保修期”,而不是“保質期”。這兩者有區別嗎?
從字面上看,當然是有區別的,概念也大不相同。“包修”是指產品的三包,這裏的“包”可以理解為“全包”,即用戶什麽都不用擔心;如果貨物在保修期內發生故障,從更換零部件到人工成本的費用都由生產企業承擔,而不是由用戶承擔,也不是由經銷商承擔,即使是再貴的車。
註意重點:保修期內所有故障的維修都是免費的,不能收費!如果在保修期內經銷商不願意提供維修服務,問題可以反饋給廠家,如果廠家也推脫,可以直接反饋給消保協會。確認責任後,用戶有權申請退貨。
所以,只要給了保修期,廠家壹般不會推脫,但是有些經銷商總會耍小聰明,從其他方面收費或者欺騙消費者收費。
“保修”的概念和保修有很大區別,保修是全包的,保修只是保證部分。
維修產生的人工成本,包括零部件的更換,都需要用戶自己承擔零部件的成本,這是最核心的區別。
說白了,質保期內只提供免費維修,零部件自負,質保期內包含維修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即使在維修期間對用戶造成影響,也會提供替代商品,補償運輸費用。比如汽車三包政策裏有這樣的規定,當然也要滿足壹些條件。
那麽車是保還是保?
參考汽車三包政策(第17條)中提到的“三包責任”:國產汽車產品的“保修期”不得低於三年或行駛裏程60000公裏,以先到者為準;家用車的“三包有效期”要兩年以內或行駛裏程5萬公裏,時間從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算。
裏面提到的是“包修”而不是保修。正常質保周期長,三包真的是“包修、包換、包退”,也就是說車輛達到退貨要求的周期是兩年或5萬公裏,第三年只能保,不能退。
有必要關註壹些提供終身保修的車。汽車三包政策是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壹個“保障辦法”,也屬於法律法規。企業可以在它的基礎上提高標準,但不能降低標準。壹些企業為了博取眼球,會提出長期或終身保修。
這裏註意細節:質保還是保質?
如果用戶手冊中核心部件的保修是“保修”,那就沒有意義了,因為只是免工時費,但連工時費都算在硬件成本裏了;只有提供“超長質保”才有意義。目前只有部分新能源汽車提供三電或動力電池組保修,更換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