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用誰發光!”相信周傑倫的口號已經深入人心,但前幾天還是震驚了:仁和集團旗下的江西閃亮藥業有限公司涉嫌制造“假藥”,周傑倫代言的閃亮品牌亮瞳舒緩明目液的生產批號早已被註銷。昨日,記者致電周傑倫經紀人陳先生,他解釋稱周傑倫代言的是另壹個品牌,並聲稱整個事件是“藝人無責任”。
簽註產品批號已取消。
周傑倫的亮眼眼藥水(亮眼改善眼液)廣告在電視臺播了很久。日前,有媒體報道,閃亮亮瞳舒緩改善眼部液體的批準文號為陜西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健用字06050190(更1),也就是說,該產品是保健品而非藥品。
陜西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規處壹名工作人員向媒體透露,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的批準文號早在2007年7月25日就已經被取消。
制造商被指控誤導消費者。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人民、衛生部首席法律顧問卓秦曉認為,“假藥要查!”他認為,廠家的目的是誤導消費者,這顯然屬於非藥品生產銷售假藥。此外,周傑倫代言這款產品的廣告宣稱是針對眼睛浮腫、眼睛幹澀、眼睛疲勞的癥狀,這也是誇大宣傳效果的虛假廣告。
周傑倫說不負責。
昨日,記者致電周傑倫經紀人陳先生,提及明目液生產批號被取消壹事。陳先生說他已經知道了,但他解釋說:“周傑倫代言的是另壹個品牌,而不是被取消的品牌。”當記者提出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上有周傑倫的圖片時,陳先生停頓了壹下,說:“過幾天我們會發表聲明的。”
對於有專家認為周傑倫代言虛假廣告要負壹定責任的說法,陳老師壹句“藝人沒責任”就匆匆掛了電話。供稿/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