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知名主播賣假貨假酒的情況下,假酒等是關系到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網絡名人進行虛假宣傳的,應當與提供商品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
經營者在商品銷售過程中,利用新媒體對商品進行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描述,傳播虛假信息,致使消費者購買該商品受到損害的,應當對上述虛假宣傳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不僅商家、廣告經營者,主播也要對虛假宣傳承擔法律責任,賠償消費者損失。因此,商家、廣告代理商、主播在推廣時要避免以下六點:(1)誇大產品性能,不符合實際;利用專利申請號進行宣傳;拿“建議”語言做虛假宣傳;宣傳他人的名稱、商譽和形象;獨家宣傳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的,屬於虛假廣告。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廣告為虛假廣告:
(a)貨物或服務不存在;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核實的科研成果、統計數據、調查結果、摘要、引文等信息作為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
(五)其他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的情形。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五條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部門予以處罰。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有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有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