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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勞動爭議仲裁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在中國,勞動仲裁委員會是處理勞動爭議的主要部門,負責仲裁其管轄範圍內的勞動爭議案件。目前,各省市都有相關的仲裁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員是其中的重要成員,負責具體的仲裁事務。那麽成為勞動爭議仲裁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本文結合國家相關規定簡要介紹相關知識。1.成為勞動仲裁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員的條件是律師執業滿三年並擔任過法官。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擔任過法官;(二)從事法學研究和教學,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三)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四)從事律師工作滿三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條應當建立仲裁員名冊。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擔任過法官;(二)從事法學研究和教學,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三)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四)從事律師工作滿三年。2.勞動爭議仲裁員有哪些類型?勞動仲裁員(以下簡稱仲裁員)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聘請的處理勞動爭議的工作人員,分為專職仲裁員和兼職仲裁員。專職仲裁員是指在勞動行政部門從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人員所聘用的二次裁員。兼職仲裁員是指從兼職從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勞動行政部門人員、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工會工作者、專家學者和律師中聘任的仲裁員。3.申請成為勞動爭議仲裁員需要考試嗎?申請仲裁員資格,應當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推薦,參加國家或者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認可的有關單位組織的勞動爭議處理專業培訓,參加國家或者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組織的仲裁員資格考試。申請仲裁員資格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後,應填寫《勞動仲裁員資格申請表》,報國家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仲裁委員會聘任的仲裁員資格由勞動部認可,並頒發《勞動仲裁員資格證書》。省級以下仲裁委員會聘任的仲裁員資格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認定,並頒發勞動仲裁員資格證書。《勞動仲裁員資格證書》自頒發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各級仲裁委員會成員自政府任命之日起,即取得仲裁員資格,並按前款規定頒發勞動仲裁員資格證書。綜上所述,勞動爭議仲裁員分為專職仲裁員和兼職仲裁員。想成為專職勞動爭議仲裁員,必須通過國家或省級仲裁員資格考試。考核合格後,由省勞動管理部門頒發《勞動爭議仲裁資格證書》。相關人員有證可去當地仲裁委員會上班,處理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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