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轉發和轉載的區別?
1,意義不同。轉發是指文件通過別人的手分發給第三方,可以理解為B把A的東西轉給c,轉載是把文件轉到另壹個地方(通常指自己),可以理解為B把A的東西轉給自己。
2.侵權。如果妳轉發了,妳就是壹個傳播者。只要不是謠言,不違法,轉載的話作者說未經允許不能轉載。那妳就是侵犯了別人的版權。
3.意義不同。轉發最重要的是,在轉發的過程中,不被扭曲,能被自己真正理解。在現在的微博機制下,很多人並不是真的明白自己在轉發什麽,看到就轉。
二、轉發什麽樣的信息會違法?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
2.將信息網絡上與他人有關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明知是捏造的,仍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情節惡劣的。
第三,轉發別人的笑話違法嗎?
1.轉發他人作品需要征得著作權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否則屬於違法侵權行為。如果對方追究妳的責任,就要進行經濟賠償。
2,如果只是欣賞轉發,性質不同,壹般來說不會造成侵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情節嚴重”:
(壹)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