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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工傷由誰負責?

承包方和工傷保險基金作為用人單位,分別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定作方壹般不需要負責。職工因工負傷,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後,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分別支付工傷賠償項目。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承包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承包人在承包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規定處理。

2.定作人在完成工作期間對第三人或者自己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定作方對定作、指示或者挑選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從業人員在從業活動中因生產安全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或者分包單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用人單位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或者條件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機構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被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然後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的壹種用工形式。

勞務承包是指企業將非核心業務的生產、經營和服務委托給承包方,承包方按照合同要求,以人力資源的“活勞動”為核心,輔以技術、資金、土地、基礎設施等生產資料的投入,通過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獲得相應報酬的經營活動。

2.勞動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

承擔勞動合同的職工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由勞動承包單位自行確定。

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動者必須按照企業確定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進行勞動。

3.不同的資格要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00萬元。《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特別規定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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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並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後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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