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了試駕,就要付出代價。如果試駕給他人造成損失,肯定會優先用強制保險賠付。汽車銷售者依法投保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不足部分由汽車銷售者和試駕者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承擔。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二、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審申請書應當寫明復審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2、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書面復核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認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並作出復核結論;
4.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責任劃分不公或者調查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5.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後,應當召集事故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將復核結論送達當事人,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