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魚塘註意事項:
1.承包魚塘說明。
合同中應說明承包魚塘的位置、面積、用途,避免日後因承包魚塘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2、合同期限。
魚塘的承包期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通常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實際上,時間限制是1-3年。
3.合同費用和支付方式。
主要是明確約定承包費的數額和支付時間。
4.承包費減免。
作為承包人,可以考慮與發包人協商,在合同中約定在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下,承包費的減免,以減少自己在上述情況下的損失。
5.承包權轉讓。
為了避免承包權轉讓產生糾紛,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承包權的轉讓。同時也可以約定承包方在轉讓承包權時收取的轉讓費。
6.違約責任。
合同應明確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作為承包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方違約造成損失的計算方法,這樣以後如果發生糾紛,便於賠償,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7.優先承包權。
作為承包人,要考慮合同到期後是否有必要規定優先承包權。
8.補償協議。
作為承包人,如果覺得自己對魚塘的投入太大,合同期短,可以考慮在合同到期時給予適當補償。
另外,簽合同前要知道承包魚塘的主人是誰。只有魚塘的主人才能和承包人簽訂魚塘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捕撈。禁止制造、銷售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和禁漁期捕魚。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漁網捕魚。漁獲物中的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禁止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出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