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處分遺產前作出書面放棄聲明;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沒有表示到期的,視為放棄遺產。根據《民法典》第18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繼承開始後超過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訴訟。當然,雖然法律剝奪了他的政治權利。但他並沒有被剝奪處分財產權的民事權利。要求被繼承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需要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態正常。如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麽他們的遺囑肯定是無效的。為了使遺囑生效,根據遺囑的不同,還需要滿足其他條件。1,再婚夫妻再婚夫妻,特別是有孩子的,應該立遺囑。究其原因,由於雙方都是新組建的家庭,各自都有孩子,所以在感情、生活習慣、興趣愛好等方面,都會或多或少與繼父或繼母有所不同。而這種差異必然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被放大和積累。時間長了,自然會加劇重組家庭的內部矛盾。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再婚夫妻立下遺囑,安排好身後的事務,是勢在必行的。2.中國人的財富和多子女的文化習慣主要是希望財富聚集在壹個地方,不要分散。最好是在上壹代去世後繼承財富。如果子女較多,為了實現公平,避免繼承糾紛,需要通過遺囑實現。3.我身體不好。我國《民法典》第133條規定,第壹繼承人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這將導致財富的三個傳遞方向:向上(父母)、向下(子女)、平行(配偶)。所以如果我身體不好,應該提前立遺囑,按照自己的意願對財產進行安排。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27條規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非常有限。所以,當事人如果想把財產留給繼承人以外的人,就必須通過立遺囑的方式來傳承。如果沒有遺囑,除非在生前轉讓產權、捐贈或者信托,否則是不可能實現自己想要的。可以,適用於三年的時效期間,如果是遺贈,對方需要在兩個月內選擇接受或者拒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