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壹千零四十條本部分規範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是什麽?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是與人身利益密不可分的社會關系,不直接體現財產利益。個人關系包括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人格關系是以人格利益為基礎的社會關系,包括壹般人格利益和特定人格利益,通過法律確認分別成為壹般人格權和特定人格權。身份關系是以特定身份利益為內容的社會關系,如配偶關系、親子關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條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調整範圍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條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 * *法,依法處理民事糾紛;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俗,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