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父母有義務在孩子十八歲之前把他們撫養成人。大家都認為父母到了18歲就沒有贍養子女的義務了。那麽實際上,孩子成年後,父母還有監護權嗎?父母對子女成年後的監護權有什麽法律規定?以下是我為妳收集的相關資料。
第壹,孩子成年後,父母還有撫養權嗎?
父母對成年子女是否還有贍養義務,需要區分不同情況。壹般來說,孩子成年獨立生活後,父母在物質上、生活上不再有贍養的義務。父母仍然只對喪失勞動能力、仍在讀書、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成年子女有監護權,而對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的子女沒有監護權。
第二,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
《民法典》(2021,1,1實施)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第壹款規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應承擔必要的子女撫養費用:
(1)已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還在學校讀書;
(3)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父母不履行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償贍養費的權利。因強行索要贍養費發生的糾紛,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處理。拒絕撫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父母是否有撫養子女義務的分析方法
“三點法”可以分析三種不同的情況:
首先,對於因身體條件等客觀條件不能獨立生活、沒有經濟來源的成年子女,婚姻法已經明確規定父母有繼續支付贍養費的法定義務,父母應當支付基本生活費。
其次,對於因病就醫但沒有經濟來源的成年子女,如果其疾病已經影響其獨立獲得經濟來源的能力,應認定為不能獨立生活。父母作為家庭成員,有互相幫助的義務,應酌情承擔壹定比例。
再次,對於單純主張教育費用的成年子女,因為有勞動能力,可以通過打工和申請助學貸款來維持正常的生活和學習需求。所以,如果家長真的沒有支付能力,就不能再承擔教育費用了。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年滿18周歲後,因殘疾或疾病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仍有贍養義務。現實生活中,父母出於父母的愛和責任,會主動照顧孩子。以上是對子女成年後父母是否還有監護權的介紹。如果還需要了解,可以繼續瀏覽下面的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