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二,女兒是否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女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只要是孩子,就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女兒也是父母撫養的,應該平等享有權利,同時也應該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根據我國法律,所有成年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男女在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上是平等的,女兒贍養父母的義務不會因為結婚而取消。
有關維修的法律法規: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壹條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1067條(2021至1生效):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權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72條: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不應有虐待或歧視。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適用於繼父或者繼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1073條有正當理由反對親子關系的,父親或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第1074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1075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弟姐妹,對於父母已死亡或父母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有經濟能力由兄弟姐妹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贍養義務。
3.子女撫養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麽?
子女的贍養責任和義務,是對老人經濟上的贍養義務,生活上的照顧和精神上的慰藉義務,特殊需要的照顧義務。
以上是關於子女多大年紀贍養父母的相關知識的詳細介紹。綜上,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父母贍養的年齡,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網站,我們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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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8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第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