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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和承包的區別?

法律分析:合同與契約的最大區別在於,合同是個人的,即未經定制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的主要工作委托給第三方;還有壹點就是定制者有權隨意更改和取消(當然損失還是要賠償的)。具體交易完成後,支付貨款。建設工程合同的本質是壹種特殊合同。

承包需要資質。無論是總承包、專業承包還是勞務承包,從法律程序上講,如果沒有資質,沒有資質是不可能承包工程的。現在只能借用資質直接承包工程,但需要給掛靠單位提管理費,壹般不低於5分。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資質的承包商與項目的項目法人(業主)簽訂合同。負責項目建設的流程承包主要有三種類型:

(1)基礎設施與土木工程。如水利工程、堤壩、運河工程道路和在建鐵路工程(管道、先導井、地道):橋梁、港口和陸上建築(碼頭、棧橋、硫磺疏浚和防浪崩)、機場、導彈工程、排水工程、水利工程歷史或歷史建築等。(2)資源型項目,如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3)制造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械廠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百九十壹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壹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單位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委托給第三方。第三人應當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或者以分包的名義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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