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私章?
是指個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經許可,擅自加蓋其他企業公章的行為。
第二,私刻公章違法嗎?
觸犯法律。公章是單位、企業、事業單位、團體、學校法定代表人的標誌。為了防止壹些不法之徒私自刻制公章,搞詐騙,破壞國家安全管理,侵害單位、企業、團體、學校的合法利益。國家帶來刻字業(包括刻字廠、刻字社(店)、刻字攤等。)納入特種行業,由公安機關實施治安管理。對違反國家管理法規的刻字單位和個體從業人員,視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處罰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1)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1】,違反管理規定給刻字業刻章的,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治安管理罰款。私刻、偽造、變造公章的,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