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和對方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功,可以報警;
2.如果報警仍未能解決此事,可以起訴砍樹人。
起訴砍樹人的流程如下:
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2.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法院提交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以及證明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4.受理後,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綜上,對方砍伐自己種植的樹木是違法行為,已經涉嫌非法搶奪他人財物。在民事財產受到損害的情況下,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解決,要求對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協商不成的,可以持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百三十五條關於國道
權利人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236條
財產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危險。
第238條
侵犯財產權,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依法要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267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或者破壞。
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184條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