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標時,應對投標人的各項指標進行評審和符合性檢查,並給出分值。最後,得分最高的投標人將被選為中標人。
評標時,各評委獨立打分,互不商量;最後,總結分數。更容易制定具體項目的評標方法和標準;評標時,評委可以很容易地根據標準“打分”。
1,必須在投標文件中,預先列出需要評價的具體項目和指標及分值;
2、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評標標準,不得擅自修改;比如價格份額占30-60%,不能超範圍變動。
3.分數值的標準不能太籠統。不能在沒有細則的情況下將“價格分”設定為40分;說明如何計算每個投標人的具體分值;每壹項的指標也要細分,包括“技術分30分”,包括那些考核指標,以及如何計算得分或扣分的標準方法。
擴展數據:
順序如下:
1,確定評價項目,也就是用這種方法評價哪些指標。
2.制定評價等級和標準。先制定出各評價指標的統壹評價等級或評分範圍,再制定出各評價指標和各等級的標準,以便評分時掌握。這個標準壹般是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也可能是定量,也可能是定性,要看具體情況。
3.制定壹個評分表。內容包括所有評價指標及其評分和得分,格式如下表所示:
4、根據指標和等級評分。評價者收集與指標相關的信息,對評價對象進行評分並填寫表格。評分的方法壹般是對壹個指標的達成程度做出等級判斷,然後進壹步細化,在這個等級的分數範圍內,給壹個具體的分數打分。這往往是不同評價對象之間的橫向比較。
5.數據處理和評估。
(1)確定每個單項評價指標的得分。
(2)計算各組綜合得分和評價對象總分。
(3)評價結果的應用。各評價對象的綜合得分按原評價目的使用。
百度百科-綜合評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