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租賃合同中的定金條款
租房時,雙方壹般會簽訂租房合同,合同中會明確押金的數額、用途和退還方式。這些條款由雙方協商並認可,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判斷不退押金租房是否違法時,首先需要查看租房合同中的相關條款。
二、定金退還協議及履行
根據租賃合同,租客退房時應將房屋恢復原狀並結清相關費用,房東核實後退還押金。如果房東沒有按照約定退還押金,就是違約。此時,租客有權要求房東退還押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如果租賃合同中未明確約定退還押金的具體條件或期限,或者租客退房時有違約行為(如損壞房屋、未結清費用等。),房東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這種情況下,租房不退押金不壹定構成違法行為。
第三,保護租戶權利的途徑
如果房東沒有按照約定退還押金,租客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權:
1.與房東協商:首先,盡量與房東溝通,了解不退押金的原因,協商解決方案。
2.尋求第三方調解: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尋求社區、物業或相關部門的幫助進行調解。
3.提起訴訟:如果調解仍不能解決問題,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房東退還押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總而言之:
租房不退押金是否違法,要看租房合同中的約定和實際履行情況。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的退押金條款,房東不履行,是違法的。租客在維權時首先要查看合同條款,通過協商、調解或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107條規定: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703條規定: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715條規定:
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