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二房東”,指的是已經從原房主處租住,並將房屋轉租的人。很多“二房東”未經原房主允許,偷偷把房子租給畢業生。在這種情況下,“二房東”與畢業生簽訂的租賃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護。壹旦被原房主發現,將終止“非法”合同,迫使租房者搬離房屋。
2.房產中介發布虛假房源。
壹些小規模的房產中介,抓住畢業生經濟實力弱的情況,發布壹些位置優越、租金相對低廉的虛假房源信息,以此來吸引畢業生租房。很多人會被所謂的優惠條件吸引,盲目簽訂租賃合同,造成經濟損失。
3.租賃合同“模糊”。
壹些出租人在與畢業生簽訂租賃合同時,故意“模糊”涉及權利和責任的條款。典型的例子有:合同中租期條款缺乏壹致性,導致租金無序上漲;繳納房屋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的責任不明;居住期間,房屋各種設施損壞後的賠償責任不明。
4.編造合同到期後拒絕退還定金的理由。
有的房主在租賃合同到期後拒絕返還租房押金,編造屋內設施損壞等各種理由。
采取以下措施進行預防
1.畢業生要特別註意出租人的各種證件和手續,包括房地產權屬證明、身份證、租賃合同等。在看房子的過程中。如果確定對方是“二房東”,尤其要註意與原房主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是否有可以轉租的條款,確認後再決定是否簽訂租賃合同。
2.對於虛假房源,畢業生在接觸到地段和戶型都很好、租金也很低的房源時,不要盲目簽約或去看房子。他們要提前收集房屋周邊的房屋租賃價格,可以網上查詢,實地考察,也可以去正規的房屋中介機構咨詢,做到心中有數。
3.關於租賃合同的模糊性,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仔細閱讀有關權利和責任的內容,明確寫明租賃期間交納租金的責任、交納物業費等費用的責任、房屋設施損壞後的賠償責任。
同時,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成為拒絕退還押金的借口,畢業生可以在租房前對房屋內的各種設施進行拍照,並對設施的實際情況進行記錄,以備糾紛發生後作為證據。
4.畢業生對於虛假的催租短信,應盡快與房東聯系,核實約定的程序、時間和付房租的方式,不要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