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合同中有承租人可以轉讓租約的約定,那麽就不算違約。如果合同明確規定不能轉租。那麽租客的行為就是違約。
租房有以下註意事項:
1.找房可以通過網絡平臺、熟人、社區廣告、中介等獲取。
2、明確目標,找房子更快;
3.告訴平臺或者中間自己的目標獲得合適的房源;
4,然後咨詢樓主的具體情況,比如陪護,水電費等等。
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轉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未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轉租合同對出租人沒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轉租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沖抵轉租人應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過應付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有下列情形之壹,非因承租人原因不能使用租賃物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扣押;
2.租賃權物權有爭議;
3.租賃物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對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壹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壹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租賃期限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