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承租人違約,根據法律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租金,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如果租戶未能按時支付租金或擅自停付租金,將被視為違約。這種情況下,根據合同條款,房東有權要求租客支付違約金或者解除合同。違約金的具體數額要根據合同中的約定來確定,但要在合理的範圍內。此外,房東有權要求租客承擔違約金之外的其他損失,如租客違約造成的中介費、維修費等。
除了違約金和賠償其他損失,租客還可能面臨其他法律後果。比如租客違約導致房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可以判決租客支付違約金,也可以要求租客承擔訴訟費用和律師費。此外,租客的信用記錄也可能因為違約而受到影響,可能會給他以後的租房和貸款帶來不便。
對於房東違約,壹般是指不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租賃物。比如房東沒有按時交房,沒有提供合格的居住環境或者沒有及時修復房屋存在的問題,都被房東視為違約。在這種情況下,租客有權向房東主張解除合同,要求返還已支付的租金。
綜上所述,根據租賃合同壹方違約後應依法賠償的規定,承租人違約應承擔違約金等損失,房東違約應導致合同解除並返還租金。具體賠償金額和責任範圍根據合同條款和相關法律法規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84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