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前統計,新中國成立以來,已有591個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2020年6月起,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全面清理。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何榮表示,清理的原則是堅決廢止不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同時,根據司法實踐,對修正案進行修改,重新制定。確保司法解釋符合民法典規定,法律適用標準統壹。其中364項與民法典的規定壹致,繼續適用;第111項,就其名稱和民法典的部分條文需要修改;116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決定廢止。此外,最高法系統制定了首批7個新司法解釋,將於2021 1與民法典同步實施。
據我所知,最高法院的這次清理修改是最大的壹次。實事求是地說,首先,在壹定程度上解決民法典時代可能出現的新舊法律適用混亂,更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對民法典的總則和分則進行了大幅度修改。這些修改既包括個別立法條文的規劃和嚴格修改,也包括連帶保證責任、壹般保證責任等壹些基本制度設計的修改。這是司法解釋修改的出發點。卓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誌峰說。
民法典的第壹個司法解釋,重點解決的是時效問題。在民法典適用的時間性上,側重於民法典與合同法、物權法等九部法律的銜接。嚴格規定了依法追溯適用的適用條件,統壹了判斷標準,保證了民法典的正確實施。民法典大大完善了擔保制度。為有效規範擔保交易秩序,降低融資成本,促進融資,最高法在清理廢止此前9部與擔保有關的司法解釋的基礎上,制定了新的民法典擔保制度,適用於司法解釋,擴大增信手段,保障債權實現,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