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是政府下設機構,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和綜合執法的長遠和年度規劃及管理辦法,組織起草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市容環境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城市道路臨時占道停車。
相對來說,在大家眼裏,城管局肯定是個好單位。畢竟城管局的全稱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市政是指城市的公共權力機構為了解決各種問題而有效管理城市公共事務的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局”、“城管局”)是中國大陸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兩人權力相同,負責城市治安情況。
兩者負責的工作領域不同,權力沒有區別。
1.城市管理是指對本市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
2.交通警察是指公安機關中負責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調查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壹種警察。其主要職責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調查、交通犯罪調查、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等。
法律依據: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監督和協調工作。
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壹)預防、制止和調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公共秩序,制止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
(五)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行業的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
(九)管理家務、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旅行;
(十)維護國(邊)境公共秩序;
(十壹)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執行刑罰的情況;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治安工作,指導治安委員會等群眾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