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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對電動車的認定

法律分析:

1.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能力,最高設計時速不得超過25公裏,車輛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公斤。

2.機動車是指由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在道路上行駛,供人們乘坐或者運輸物品以及進行特殊工程作業的輪式車輛。

3.非機動車是指由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並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以及由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車速、空車重量和外形尺寸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分別表示:

(壹)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沒有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標誌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已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

壹、電動車上牌規定:

1.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並取得CCC認證的居民,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正式號牌和行駛證。

2.“新國標”實施前已在使用且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簡稱GB17761-1999)或符合“新國標”但未取得CCC認證的居民自用電動自行車,應在2022年9月30日前辦理過渡登記。

3.對符合“新國標”並通過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發放藍底白字的正式號牌和行駛證,並按照網上發放的用途使用。

二、電動車上牌流程:

1.攜帶車主身份證、電證、電動車購車發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登記處安排上牌。

2.把電動車停在指定位置,請專人過來用手機拍照。然後把電動車的照片洗出來。

3.在辦公室填寫非機動車登記申請表,如下圖。在電動自行車檢驗記錄表上填寫車架號,然後將所有材料交給櫃臺工作人員。檢驗結論合格後,就可以把車騎到稱重地點了。

4.將電動自行車停到稱重處,打開車架號蓋和坐墊。會有專業的人來記錄稱重。

5.去窗口取號排隊,然後去另壹個窗口交費。然後等20-30分鐘,牌子就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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