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夫妻離婚不分戶,只變更戶籍信息中的婚姻狀況;壹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的,整戶分戶;
3、入戶人員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照片、戶口本原件、村民小組同意入戶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壹、農村戶口有什麽好處?
1.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農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和各種補貼,以及郊區土地的升值,導致農村戶籍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增加了農村戶籍的吸引力。
2.享有集體收益分配權、土地分配權等集體經濟利益。比如有的地方,凡是在村裏有戶口的,無論大小,每年都可以分紅,但是戶口遷出了,就不能參與分紅。
3.征地補償:征收或者征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按照原征地用途給予補償。比如北京郊區,補償標準達到了每畝20萬元。
買房的農民可以在城市買房,但在農村買房的城市居民不受法律保護。
二、農村家庭需要什麽材料?
1.需要分戶的農戶,要提供個人身份證和戶口本,還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
2.現在很多農村沒有房產證,但是有的需要提供。
三、農村戶口怎麽分?
1.壹戶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婚後子女作為壹個整體分戶。
2.如果只有壹個孩子,就不分開。
3.夫妻不分戶,只是改變戶籍中的婚姻狀況。分戶人員須攜帶二代身份證、照片、戶口本原件、村民小組同意分戶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簿。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市、水域、鎮,應當向每戶發放戶口簿。
農村合作社為單位發放戶口簿;戶口本不發給合作社以外的戶口。
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