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積極推進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實司法為民、維護司法公正的工作機制。最高人民法院結合學習貫徹憲法修正案,認真總結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完善社會主義審判制度、保障全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著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綱要。未來幾年,人民法院將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要求,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進壹步規範和完善現有改革措施,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法院工作的深層次問題,建立壹套完善的工作機制,確保司法為民、司法公正。
第三,努力建設壹支高素質的職業法官隊伍,為司法公正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近年來,人民法院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堅持法官思想建設,積極開展“三個代表”理論學習教育、“司法為民”、“樹立司法公正形象”等教育活動,大力宣傳表彰宋玉水、江青等見義勇為、以身殉職的法官先進典型,教育廣大法官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把握好、用好司法為民的權力,培養大多數。積極實施人才強院戰略,推進法官職業化,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法院隊伍的學術水平和專業能力。
第四,發揮審判工作優勢開展法制宣傳,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僅要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範,而且要成為宣傳憲法和法律的先鋒。作為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依法審判是對憲法精神和法制理念的最好宣傳。近年來,人民法院十分重視通過審判活動,使法院成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場所。人民法院結合司法工作,通過加強司法建議、指導人民調解、參與綜治等方式,開展多種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
使憲法精神家喻戶曉,法制觀念深入人心,必將形成追求公平正義的強大社會力量,必將轉化為對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民法院不僅是實踐者,也是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的受益者。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和法官要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更加神聖的責任感,積極投身法制宣傳,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