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別人的照片當表情包侵犯了肖像權,肖像權是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或侮辱其肖像。肖像權侵權的損失壹般是精神賠償。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簡單來說,肖像權人可以自由處置自己的肖像權。如果他想盈利,必須得到他的同意,否則就構成侵權。
侵犯肖像權的後果如下:
1.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給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在受害人的實際損失範圍內予以賠償;
2.侵權人道歉是否得當,需要考慮道歉所達到的實際效果和被侵權人的內心感受。所以侵權人要有誠意。如果道歉不真誠,他可能會被迫再次道歉,這必然會擴大自己的損失。
如何投訴侵犯肖像權如下:
1,妳可以直接警告這個人,告訴實施者已經實施了侵權行為,要求實施者停止分發妳的照片;
2.妳可以聯系發布這些照片的網站,告訴網站實施者,此人無權發布妳的照片,要求網站和論壇撤下照片;
3.以上兩種方法都不行。可以提起訴訟,以散布照片的人和發布照片的網站為被告。
綜上所述,每個公民都有肖像權,不允許他人亂用,尤其是用於商業,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8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
第1019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第1020條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合理實施下列行為:
(壹)在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的必要範圍內使用肖像持有人的公開肖像;
(二)為新聞報道目的,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持有人的肖像;
(三)國家機關為依法履行職責,在必要的範圍內制作、使用、宣傳權利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權利人肖像的;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制作、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肖像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