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條經營者有獎銷售不得有下列情形:
(壹)獎品種類、兌換條件、獎金數額或者獎品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換的;?
(二)采取謊報中獎或者故意讓違約人員中獎等欺詐手段有獎銷售的;?
(三)銷售彩票,最高獎金數額在五萬元以上。
擴展數據:
有獎銷售不應該是隨意的。
據媒體報道,廣西某超市近日舉行抽獎活動,壹名2歲半男童幸運中得壹輛寶馬。但隨後當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稱超市抽獎涉嫌違法,可能面臨罰款。
商家舉辦的各種抽獎活動只是為了促銷商品,擴大銷量,是吸引消費者的手段。尤其是節假日前,類似的活動比較多,形式多種多樣,比如抽獎,優惠券返還等等。這些抽獎活動看似是商家的銷售行為,但法律上也有很多限制性規定,不能隨意為之。
根據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開展有獎銷售不得有下列情形:獎品種類、兌換條件、獎金數額或者獎品不明確,影響兌換的;采取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違約人員中獎等欺詐手段進行有獎銷售的;有獎抽獎式銷售,最高獎金額超過5萬元。
違反相關規定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見,商家在設置有獎銷售時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否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在上述新聞中,超市抽獎是違反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的規定,涉嫌違法。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發展,商場的抽獎活動也蔓延到了網上。抽獎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聊天群在線進行,線下領獎。無論是“集贊送”還是“抽獎送”,在領取時都普遍存在“兌獎難”的問題。這種抽獎不僅會導致商業欺詐,還會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侵犯其合法權益。
消費者參與抽獎的初衷很簡單,往往抱著“參與”和“碰碰運氣”的心態,但正所謂“買的不如賣的”,無論抽獎條件看起來多麽誘人,消費者都應該理性面對,不要為了抽獎而沖動購買,更重要的是要清楚了解抽獎規則和商家的各種限制,以免落入陷阱。
壹旦遇到營銷欺詐,也要保留好證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對於花樣頻出的有獎銷售行為,監管部門不應總是“遲到”,而應加強執法力度,通過暗訪等方式督促商家規範經營,消除監管盲區;
通過多種渠道向商家宣傳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等相關法律知識,幫助經營者自覺樹立守法經營意識,營造公平守法的市場競爭秩序;
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獲取相關線索,運用行政指導、市場準入、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等法律賦予的權限,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人民網-有獎銷售不應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