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被拘留的信息在網上是查不到的,這種信息只能在公安內網查到。行政拘留不構成犯罪記錄,但違法記錄會被保留,可以被公安機關查詢。特定單位需要查詢某人的拘留記錄,需要出具介紹信,向公安機關派出所提出查詢請求;個人不能進行這種查詢。當事人需要了解其被拘留情況的,必須親自到當地公安機關查詢,不能通過私下或網絡渠道了解。
監獄中的信息保密:
1,法律規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護個人隱私,不得隨意透露他人個人信息,包括是否服刑;
2.信息安全:為確保服刑人員及其家屬的信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社會影響和人身騷擾,相關信息不予公開;
3.社會影響:囚犯信息的公開可能對其重新融入社會和家庭生活產生負面影響,因此相關信息通常不會公開;
4.查詢限制:只有在壹定的法律程序中,如律師協助、法律援助等,才能獲得服刑人員的相關信息。這些程序通常需要法律授權或適當的理由。
綜上所述,公民被拘信息在網上是查不到的,只能在公安內網查到。行政拘留不構成犯罪記錄,但違法記錄會被保留,只能由公安機關查詢。特定單位需要查詢拘留記錄時,需要出具介紹信,向公安機關派出所提出要求。個人不能進行這種查詢。當事人想了解自己被拘留的情況,必須親自到當地公安機關查詢,不能通過私下或網絡渠道了解。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351條
被決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過網上工作平臺公布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信息、拘留證或者逮捕證。各地公安機關發現網上逃犯,應當立即組織抓捕。協作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後,應當立即通知辦案公安機關。辦案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攜帶法律文書,及時移送,偵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辦案地公安機關不能及時到達協作地的,應當在拘留、逮捕後的24小時內委托協作地公安機關進行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