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警務認證”依托公安部第壹研究所“互聯網加可信身份認證平臺”,成功構建了獨特的身份認證機制,通過開發專用app和硬件設備,開發多樣化的認證方式和渠道,可為警務、政務、第三方應用提供在線身份認證服務。
微警察認證的優勢:
1,可信身份認證的實現是科學權威的。“微警認證”的身份認證機制基於居民二代身份證和公安部第壹研究所研發的“互聯網加可信身份認證系統”。身份認證機制完全符合可信身份認證系統的規則,對比全國公安數據庫中的高清照片。認證結果準確無誤,得到政府和法律的認可,為後續警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基礎。
2.可信身份認證的過程是安全可靠的。“互聯網加可信身份認證”技術不在互聯網空間存儲和傳輸公民個人身份信息,有效避免了傳統網絡身份認證方式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隱患;
3.可信身份認證服務成本低、效率高。internet plus中的可信身份認證技術采用身份證識別、密碼識別和活體人像識別作為身份識別手段,在兼顧經濟性的同時保證了安全性和有效性。“微警認證”采用的身份認證機制,不使用除身份證以外的外置u盾或其他內嵌芯片的證件,不會增加認證配套設備的生產成本和明顯增加用戶的經濟負擔,方便用戶隨時隨地進行認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冒用他人身份證或者使用偽造的身份證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沒收。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應當出示身份證證明身份:
(壹)常住戶口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未依照本法規定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時,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手段證明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