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醉酒駕駛的認定標準
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時,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 mg/100 ml。
經檢測,找馬男子血液酒精含量為173 mg/100 ml,符合醉駕標準。
2.酒後駕駛機動車會受到哪些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是犯罪行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明知酒駕違法,會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傷害,危害社會安全。酒駕者明知這種後果,卻還無視法律,對持續發生的危害後果采取放任態度。酒駕被拘留罰款;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酒駕和醉駕的區別
1,標準不同。
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 mg/100 ml的為飲酒後駕駛的機動車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 mg/100 ml的;
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 mg/100 ml者為醉酒駕駛。
2.懲罰的方法不壹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規定,酒後駕駛的,將被吊銷駕駛證六個月,並處65438萬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連續兩次檢驗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交管部門處罰,直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考駕照。
4.如果是公交車或者行駛中的機動車,對司機或者酒駕的車會有什麽處罰?
醉酒駕駛公共汽車或者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被吊銷的,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依法取得駕駛證。
駕駛人駕駛或者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管部門將對其進行處罰直至酒醒,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