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46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刑事訴訟法》專門設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壹章,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婚姻法》第二十壹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民法通則》專門設置了監護人制度,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擴展數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對其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未成年人保護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3)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或者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基準源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