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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醫療糾紛有哪些法律法規?

壹、處理醫療糾紛有哪些法律法規?首先,《侵權責任法》第七章是“醫療損害責任”。需要註意的要點是:(1)醫務人員有過錯,必須向醫院追償;(2)醫療機構有三免(患者不配合,已經盡力挽救生命,當時醫療水平有限)。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從第17條到最後的法律規定。這些條款告訴妳如何索賠,如果發生醫療糾紛,妳可以索賠哪些費用。3.最後,有兩點需要註意:第壹,我國有壹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但由於立法原因,該條例對醫療事故賠償的規定不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所以理賠時要註意避免引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醫療事故是舉證責任倒置,即醫院承擔自己沒有過錯的舉證責任。二。醫療糾紛處理程序(壹)醫療糾紛處理程序調解首先,發生醫療糾紛。調解有三種方式。妳可以選擇其中壹個或者其中壹個不成功再通過其他方式調解。調整方法如下:1。醫患溝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有尊重患者知情權的義務,應當對患者病情和診療情況進行專業說明,加強與患者溝通,消除誤解,化解矛盾。2.調解:醫患雙方經過溝通達成協議,遵循合法、合理、自願的原則,簽訂協議,由醫患雙方簽字蓋章。3.第三方調解。(二)醫療糾紛處理程序的司法鑒定如果糾紛無法成功調解,可以進行司法鑒定,根據司法鑒定結果走法律程序。司法鑒定包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和司法鑒定。通常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3)醫療糾紛處理程序中的法律程序經過司法鑒定後,可以進行法律程序。法院判決後,當事人不服壹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期間原審永遠不生效。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訴期屆滿未上訴或者二審終審後,判決發生法律效力。處理醫療糾紛,醫療糾紛是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如果出現糾紛,說明患者的治療過程並不順利。作為患者,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多了解壹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就能在醫療糾紛中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醫療糾紛可以先通過調解處理,調解不成可以進行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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