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不適宜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的土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剝奪或者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國家不要把糧食價格壓得太低,種糧的利潤要保持在10%-20%之間,讓更多的農業專業人士或者有知識的農民積極種糧,土地不會荒廢。中國是壹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為了發展經濟和建設壹個現代化的城市,我們不應該讓我們有限的土地白白浪費。中國人民的食物應該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提倡復耕,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土地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壹年內可以耕種收獲的,由原耕種該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收回,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收回;超過壹年未開工建設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土地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城市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取得房地產開發土地使用權的閑置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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