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網絡上傳播他人視頻的行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以下權利:1。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可以請求停止該行為。2.侵犯他人隱私可能構成侮辱。判斷什麽構成違法行為,應該根據視頻中的內容。壹般分為侵犯隱私和不侵犯隱私。大多數情況下,拍攝者在公共場所的行為不會被認為是私人的,因為任何壹個理性的人都應該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被傳播,而網絡傳播只是加速了這種傳播的過程。實際上,我國對於隱私權的認定並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司法實踐中是作為名譽權來保護的。如果拍攝者捏造事實,散布虛假消息,降低了拍攝者的社會評價,可以請求法院制止對方的行為。但是任何信息壹旦在網上傳播,往往很快就被人知道,人們很少會關註道歉和更正後的信息。所以隱私權目前並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但如果公開傳播的信息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構成侮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另壹種情況是不損害他人隱私。如果視頻沒有侵犯他人隱私,壹般不構成其他違法行為,除非視頻用於商業活動,構成侵犯他人肖像權。主體可以要求停止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制作或者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用於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零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毀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息、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幹擾他人私生活、生活安寧。;(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