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收執法體系是指以“無風險、無幹擾、無違法查處、全過程智能管控強”為核心,以精準分類和政策制定為重點,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標準化建設為基礎,以協同治理為目標的稅收執法新模式。?
具體來說,新的稅收執法體系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圍繞“全程無風險、無幹擾、無違法調查、強智控”;
註重準確的分類政策;
以信息技術為支撐;
以標準化建設為基礎;
目標是協調治理。
新稅法執行制度的基本特征如下:
新稅收執法體制是指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管理的需要,在我國稅收管理領域建立的壹種全新的稅收執法制度。新稅收執法體系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法律法規的完善。新的稅收執法體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規基礎上,包括稅收法律法規、稅收執法規範、稅收執法指南等。,為稅收執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南。
第二,執法方式多樣化。新的稅收執法體系采取多種執法方式,包括現場檢查、調查取證、行政處罰、稅務調解等。,滿足不同情況下的執法需要。
第三,執法機構的專業化。新的稅收執法體制建立了專門的執法機構,包括稅務機關、稅務稽查機構、稅務行政復議機構等。,各司其職,形成相互配合的執法體系。
第四,加強執法監督。新的稅收執法體制加強了對執法的監督,包括內部監督、外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執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推進信息化建設。新的稅收執法系統推進了信息化建設,建立了稅收信息系統和稅收數據中心,提高了執法效率和準確性。新的稅收執法體系的建立,為稅收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學、規範、高效的執法手段和管理方式,有利於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規範化,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推動稅收執法、服務和監管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全方位變革,提出了壹系列開創性的改革舉措。比如,到2023年,基本建立“全過程無風險、無幹擾、無違規、強智能管控”的稅收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的轉變。
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無關閉、定制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實現由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轉變。
基本建立以“雙隨機壹公開”監管和“互聯網加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稅收監管體系,實現“以票控稅”向“以數控稅”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