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工作人員要為這個錯別字和遺漏承擔壹定的責任。
出現這種錯別字和遺漏,是因為原告和被告的書寫存在問題,法院在公布時在原文中顯示了他們的書寫內容,所以才會出現這種問題。在出示原、被告書寫的內容時,法院工作人員應當對其內容進行修改。出現此類故障,工作人員因工作不細致,應承擔壹定責任,但主要原因是原告和被告書寫時出現筆誤。
二、法律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不因書寫錯誤而違背其裁決權。
網上不少網友普遍反映,法律裁決書雖有錯別字和疏漏,但上述內容的陳述所引發的問題,大多是原告和被告的問題,法院工作人員在復印、掃描原告和被告所寫內容時存在問題。屬於工作人員的疏忽,工作不細致,粗心導致工作人員應該積極改正。但如果深究裁決,因為錯別字、疏漏而駁回其判決效力是不當的,不能因為個別錯別字、疏漏而駁回。法院裁決具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則,因此在對事件進行判決和裁決時,錯別字和疏漏不影響其裁決效率,因此判決生效。
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雖然法律裁決書中存在錯別字和疏漏,是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的,但是應該對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讓工作人員在後續工作中多加註意,避免這種低級錯誤的發生,但是不應該把問題放大,因為壹個小問題就會壹棍子打死,損害工作人員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