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打架弄斷了壹個人的肋骨,造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打架鬥毆打斷男子肋骨未造成輕傷的,以治安違法行為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傷殘賠償標準如下:
1,醫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異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2、康復費、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
3.停工期間的工資;
4.二級傷殘津貼;
5.傷殘津貼;
6.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7.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壹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違反國家規定,生前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其近親屬同意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