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與發票原件核對的復印件發票具有證據效力;
2.如果復印的發票無法與發票原件核對,且無其他證據支持,法院應根據具體案件認定其證明效力。
訴訟的過程:
1,寫投訴。申訴書的寫作強調真實、準確、合理、合法、清晰。在起訴狀中,妳要提出適當的訴訟請求,陳述事實和理由(為什麽要提起訴訟的前因後果),言簡意賅;
2.立案。需要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向該法院的立案庭提交起訴狀、證據等相關材料。收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開庭。庭審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
辯論階段是說明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目的是說服法官和對方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後,等待法院判決;
4.判決(或調解)。法庭的工作是在開庭後做出判決。收到判決書後,當事人不服判決的,應及時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否則,壹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問題按判決執行。
綜上所述,有些原始證據丟失,或者通過案件調查,可以證明原件不存在。只要有復印件也能證明案件事實,法院也會采信復印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第十壹條規定。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時,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需要自行保存原件、原物證據或者提供原件、原物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實的復印件或者復制件。
第十四條
電子數據包括以下信息和電子文檔:
(壹)網頁、博客、微博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2)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訊、通信群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3)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件、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以數字形式存儲、處理和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其他信息。